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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绥化365用户协议


一、总则


1.1、 用户在使用绥化365服务前,应当仔细阅读《绥化365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对于本协议中的加重字体、斜体、下划线、颜色标记等条款需重点阅读、理解。


1.2、 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与绥化365达成以下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本协议即在用户与绥化365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用户注册成功后,绥化365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4、 绥化365用户协议、各个频道单项服务条款、全部活动条款及公告可由绥化365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绥化365有权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有效替代原有协议。用户可随时查询最新协议。用户在使用绥化365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及本协议不可分割的各项服务协议。用户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用户如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绥化365提供的服务;用户一旦使用绥化365服务,即视为用户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包括绥化365对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绥化365用户。


二、相关定义


2.1、 绥化365:指黑龙江阿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和所有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域名:www.suihua.365.com)。黑龙江阿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绥化365平台向用户和商户提供相关互联网端及移动端交易服务。


2.2、 团购: 指商户通过绥化365网平台以优惠价格发布商品或服务售卖信息,用户通过绥化365网平台购买,并凭电子凭证消费的商业活动。


2.3、 团购信息: 指商户通过绥化365网平台发布的商品或服务售卖信息,包含商品或服务的团购价格、介绍、使用说明等。


2.4、 用户: 指完成绥化365网平台注册程序,获得可以登陆绥化365网会员系统权限的正式注册会员。


2.5、 商户: 指通过绥化365平台发布团购信息,向用户提供团购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6、 绥化365券:简称“绥化365券”,指用户通过绥化365平台购买商户的服务或商品并付款后,绥化365平台自动向用户以短信或其他形式发放的,用以兑换实际商品或服务的电子凭证。


2.7、 绥化365抵用券: 指绥化365通过赠送、市场推广或其他活动向用户提供的可用来抵扣部分团购价款的优惠券,不具有购物凭证的作用。


2.8、 绥化365储值卡:简称“储值卡”,指商户在绥化365平台发行和销售的单用途电子预付卡。用户通过绥化365平台购买特定商户储值卡并付款后,仅可在该商户用以兑换实际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卡。


三、用户资格及注册


3.1、 用户应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用户若不具有前述规定的法律能力资格,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是得到有权主体授权后进行注册、交易。


3.2、 用户使用绥化365提供的网络平台服务前,应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并承担如下开支:


3.2.1、 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3.2.2、 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等。


3.3、 用户点击“同意以下协议并注册”按钮,则视为用户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且具有浏览绥化365平台相关信息、提交订单、发表评价等使用绥化365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3.4、 用户注册、使用绥化365不得出于非法或破坏绥化365交易秩序的目的,用户保证向绥化365提交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盗用、借用、买入非本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进行注册、虚假交易和作弊交易的行为,用户若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绥化365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或其因参加活动所获产品或权益,并停止服务、封停帐号。如该违规行为给绥化365造成损失的,绥化365保留追究赔偿及诉至法律解决的权利。


3.5、 用户注册成功后,应妥善保管其绥化365平台帐户及密码,定期或不定期修改密码,在每次使用绥化365服务完毕后及时退出帐户,以确保帐户安全。用户不得将绥化365平台帐户出借、转让或用作其他非法用途,否则因帐户未妥善保管而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行为与用户无关。若用户因绥化365平台帐户被盗或因其他非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用户应立即通知绥化365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用户信息保护


4.1、 绥化365仅在用户注册、提交订单或使用绥化365手机客户端时,基于用户帐户安全、发放绥化365券、定位或配送用户订购、查询的商品或服务等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电子邮箱、收货地址、当前位置等必要的个人信息,除此之外,绥化365不会收集任何用户信息。用户同意绥化365基于上述目的及范围收集信息。


4.2、 绥化365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中涉及识别用户个人身份和用户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保护,承诺在未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将用户的上述信息对外公开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4.2.1、 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


4.2.2、 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2.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机关的要求,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第三方披露;


4.2.4、 为了商品配送或其他为用户利益需要而向交易以外第三方提供的,例如物流配送商、用户同意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等。


4.3、 基于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的需要,绥化365制定了单独的隐私声明(详见绥化365隐私声明),绥化365将按照公示的隐私声明对用户隐私信息进行保护。


五、绥化365服务


5.1、 用户可根据本协议及绥化365公布的相关使用规则,查阅在绥化365平台上发布的团购产品信息,通过绥化365平台订购具体团购产品,发布产品评价信息,邀请关注好友,参加绥化365不定期组织的有关活动,及绥化365现有及将来可能提供的其他服务。


5.2、 用户在使用绥化365提供的上述服务时,应遵守本协议及绥化365的相关使用规则,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利用绥化365平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及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


5.3、 用户可以在绥化365平台发布对商品或服务的购买体验、评价等信息,并可对其进行适当的修改、删除,但不得在绥化365平台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5.3.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5.3.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5.3.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3.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3.5、 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5.3.6、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3.7、 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5.3.8、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5.3.9、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5.3.10、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用户在绥化365平台发布的信息,均代表用户的观点,与绥化365无关,用户须对其言论独立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5.4、 用户在使用绥化365提供的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5.4.1、 利用绥化365平台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5.4.2、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发布、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5.4.3、 干扰绥化365平台正常运行,非法入侵绥化365服务器、篡改绥化365代码或其他损害绥化365系统的行为;


5.4.4、 企图规避绥化365平台的安全设置或网络系统,包括获取用户不应获取的数据,登录未经明确授权的服务器或帐户,或采用运行端口扫描等方式窥探其他网络的安全措施;


5.4.5、 以导致绥化365的计算机系统或设施承受不合理负载的方式获取绥化365提供的服务或网站信息,或进行可能导致此类情况出现的行为;


5.4.6、 实施任何形式的网络监控,从而截取与自身无关的信息;


5.4.7、 利用绥化365平台从事与网上购物无关或不是以购物为目的的活动,试图扰乱正常购物秩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4.8、 注册多个帐户,通过自我邀请、相互邀请或利用多个手机或邮箱注册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返利、抵用券或任何经济利益;


5.4.9、 大量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又大量退货或囤积牟利,损害商户或绥化365利益的行为;


5.4.10、 其他损害他人或绥化365合法权益的行为。


5.5、 一经发现用户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上述禁止的言论或行为的,绥化365有权采取暂停提供服务、删除违法违规信息、限制用户购买、禁止用户发言、锁定用户帐户等处理措施。若因用户的上述言论或行为给他人或绥化365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6、 若国家相关机关向绥化365发出命令、指示、裁决等法律文书或第三人向绥化365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冻结、关闭用户帐号及交易的,绥化365有权对相关帐号及交易进行冻结或取消,同时对违反本协议及绥化365相关服务规则的用户,绥化365有权封停其帐号。绥化365采取上述措施的,将通过用户注册时提交的联系信息通知用户。


5.7、 用户应遵守本协议及绥化365公示的各项服务规则的内容,若因用户违反本协议及服务规则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六、服务条款的修改


绥化365有权不定期的制定、修改本协议及/或相关服务规则,一旦条款及服务内容、规则产生变动,绥化365将会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


七、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7.1、 绥化365会尽全力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以向用户提供持续、稳定、安全、顺畅的服务。但用户理解并同意:绥化365对服务页面进行改版、升级网站系统、增加服务功能等须中断服务的操作时,有权暂时中断服务。绥化365将尽可能在实施以上行为时予以提前公告,并尽可能将影响降低到最小。


7.2、 用户可自行停止使用绥化365提供的服务,并可向绥化365提交申请,要求封停或注销其帐户。用户帐户被封停或注销后,用户将不能使用绥化365平台除浏览页面外的所有服务,但绥化365仍有权保留用户的所有注册信息及过往交易记录,对用户在绥化365平台从事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行为,绥化365仍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7.3、 绥化365可在下列情况下,自行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封停或注销其帐户,若因用户行为给绥化365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负责赔偿:


7.3.1、 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的,不论用户是否直接、间接或者通过他人再次注册成为绥化365用户,绥化365均有权停止向其提供服务;


7.3.2、 每个用户仅可在绥化365注册一个帐户,若用户注册多个帐户或使用关联帐户购买本站有购买限制的产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绥化365有权取消交易并停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因此获取的利益须退还;


7.3.3、 用户使用虚假信息注册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虚假姓名、虚假地址、虚假手机号、虚假电子邮箱等,绥化365均有权立即停止向其提供服务;


7.3.4、 本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同意接受新协议的;


7.3.5、 其他违反绥化365相关规定或致使绥化365或他人遭受利益损害的行为。


八、责任限制


8.1、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绥化365对由于互联网正常的设备维护,互联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骚乱,灾难性天气(如火灾、洪水、风暴等),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服务不承担责任。


8.2、如因上述不可抗力或其他绥化365无法控制的原因使绥化365平台的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绥化365不承担责任。但绥化365会在最大限度内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8.3、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绥化365平台显示的信息可能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用户应知悉并理解;用户须自行辨别真伪,谨慎预防风险。


九、知识产权


9.1、 用户同意,用户在绥化365平台发表的产品使用体验、产品讨论或图片等所有信息(以下简称“信息”),除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外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均独家排他无偿许可给绥化365,并同意绥化365以自己名义就所述权利的保护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并获得全部赔偿。 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绥化365平台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9.2、 绥化365及绥化365许可的关联方有权将用户在绥化365平台发表的产品使用体验、产品讨论或图片进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


十、 通知和公告


10.1、 绥化365向用户发送的所有通告,将通过页面公告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绥化365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用户发送。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10.2、 用户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绥化365通过邮件和短信的形式向其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信息。用户选择不接受的,可以随时通知绥化365取消发送。


十一、法律管辖和适用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1.2、 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上述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上述法律规定重新解释,但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对用户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影响。


11.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可被删除,不影响其余条款的继续执行。


11.4、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绥化365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团购交易服务规则


一、团购信息


1.1、 商户按照与绥化365签署的合同的约定,在绥化365平台发布进行团购活动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1.2、 商户发布团购信息时,应按照绥化365平台要求明示团购价格、购买限制、消费提示、商品或服务介绍等必要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团购交易


2.1、 用户选择购买绥化365平台展示的团购商品或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团购信息展示页面的所有信息,了解团购产品的种类、价格、数量、消费提示等相关信息。


2.2、 用户点击“抢购”按钮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包含商品名称、购买数量、应付总额、收货地址(如有)等信息的订单,用户应仔细核对。用户点击订单底部的“提交订单并付款”按钮,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团购页面的所有内容并认可订单内容,订单内容及团购页面信息视为用户与商户之间的合同。


2.3、 用户提交订单成功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或网银支付给绥化365的款项,为绥化365接受商户委托代收的款项,用户付款则视为用户已向商户履行了付款义务。绥化365收到款项后,绥化365平台系统会自动代商户向用户发送用于消费的团购电子凭证(绥化365券)。


2.4、 用户持收到的团购电子凭证,按照使用规则要求商户履行合同义务时,商户应按照绥化365券使用规则,在绥化365券验证通过后向用户提供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并向用户开具发票。提供快递类商品的商户应按照团购订单主动及时向用户交付商品。


2.5、 用户使用抵用券购买商家的商品或服务时,应遵守绥化365抵用券使用规则;用户持有绥化365券时,应遵守绥化365券使用规则;用户持有、使用绥化365储值卡时,应遵守绥化365储值卡使用规则。


三、售后保障

发生以下情况时,绥化365将代商家向用户退款:


3.1.1、 用户按照团购页面明示的退款规则,提出退款申请且符合要求的;


3.1.2、 未达到最低团购人数,造成该次团购未成功的;


3.1.3、 用户团购成功后,因商户原因未能在团购有效期内提供服务或拒绝提供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商户断货、破产、被相关部门勒令停产停业整顿、查封、吊销营业执照等。


3.1.4、 其他符合绥化365明示的退款政策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用户无正当理由提出的退款申请,绥化365有权拒绝。


3.2、 因履行团购交易合同而发生争议的,用户和商户应按照团购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用户和商户要求绥化365予以协调和解决的,应拨打绥化365客服电话4006-888-887,并向绥化365提交相应证据材料,以便绥化365予以核实。绥化365核实相关情况后将对双方的争议居中予以协调积极化解纠纷。若双方对绥化365的协调结果不满意,可自行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予以解决。


绥化365券使用规则


1、 绥化365券是用户成功购买团购产品后,通过手机短信或打印获取,仅作为持有绥化365券的用户去商户的消费凭证,不可兑换现金。


2、 一般情况下,除非绥化365和商户共同允许或特别说明,绥化365券不可与商户其他优惠同时享用。


3、 绥化365券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绥化365券不可作为消费凭证。


4、 绥化365券不记名、不挂失,如因用户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遗失、泄漏密码、或造成冒领等,由用户本人负责。


5、 每种团购产品的绥化365券的使用规则和使用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验证方式、验证规则、有效期等,均已在该产品团购信息中进行明示,用户下单购买即视为已经知悉并同意。


6、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每张绥化365券应当一次性全部兑换。


7、 绥化365券规定必须事先预约的,用户应提前向商户预约,未提前预约造成未能享受服务或消费的,绥化365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绥化365券限用户本人使用,用户不得在绥化365以外的任何平台,以赢利或损害绥化365利益为目的交易绥化365券。


9、 用户非经绥化365平台购买而从任何其它渠道获得的绥化365券,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获得产品或服务等,绥化365不承担解决义务。


绥化365抵用券使用规则


1、 绥化365抵用券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使用,以该抵用券上的使用说明及绥化365的相关公告、提示为准。绥化365抵用券券面使用说明、绥化365的相关公告、提示、提醒等与产品相关的购买信息均为绥化365抵用券使用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绥化365抵用券不兑现(即不直接兑换现金)、不找零(即订单金额不足抵用券金额的,抵用券剩余金额无效)。


3、 绥化365抵用券仅限同一用户使用,严禁出售或是转让,如经绥化365发现并证实的,该抵用券将予以作废处理。不同用户帐号下的手机号码、邮箱、QQ号、微博号、微信号、联系方式、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支付帐号、收货地址、终端设备号等两项或多项信息相同的或其他可以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4、 绥化365商户及用户不得使用绥化365抵用券购买自己的团购产品,或者与其他商户/用户合谋,使用绥化365抵用券相互购买、虚假购买自己或他人的团购产品以获取经济利益。


5、 用户不得通过注册多个帐号、采用技术手段、黑客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绥化365抵用券,如经绥化365发现并证实的,取得的抵用券将予以作废处理。


6、 不同种类的绥化365抵用券,在同一个订单里不得同时使用。通过其他渠道取得而非通过绥化365平台直接发放的绥化365抵用券,为防止作弊行为及倒卖行为,每个注册用户从该渠道领用的绥化365抵用券最多只能使用一张。


7、 用户违反绥化365抵用券的使用规则,违规使用绥化365抵用券经绥化365发现并证实的,绥化365有权终止该用户其他绥化365抵用券的效力。对于用户违规使用绥化365抵用券支付的订单,用户必须补足优惠部分的订单金额(如用户违规使用了一张面值10元的绥化365抵用券,那么用户必须补足10元),否则绥化365有权采取终止该订单的效力、停止向用户提供订单产品、查封用户帐号等措施,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用户追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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